苏州跑出一家“标签”龙头!生产经营合规性遭问询!

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27次审议会议。审议的发行人是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天科技或者发行人)的首发事宜。

 

资料显示,江天科技成立于1992年,从最初规模较小、以凸印标签为主的企业,逐步成长为国内标签印刷领域的领军者。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苏州、广州、天津、眉山建立四大生产基地,实现华东、华南、华北、西南区域全覆盖,成为国内少数实现多区域布局的民营标签印刷企业。

 

关于生产经营合规性方面。

 

(1)主要经营用地的合规性和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发行人募投项目用地未取得权属证书,土地面积为49,610.28平方米,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的原因主要系尚不满足吴江区“拿地即开工”投资建设政策所需条件。

 

②发行人子公司四川江蜀新增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预测建筑面积3,357.29平方米。

 

③2024年4月17日公司存在1项扩建厂房工程,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建筑面积为12,497.13平方米,扩建后建筑面积为30,354.02平方米。

 

请发行人:①补充披露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和房屋的用途、占公司及子公司土地及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说明“拿地即开工”投资建设政策的具体情况。

 

②说明2024年扩建厂房的具体用途,是否已经投入使用,是否需要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③说明上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及合规性,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进展,以及预期取得产权证书时间,是否存在违规用地、未批先建等情形,是否存在被拆除、被处罚等风险,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④结合前述房屋建筑物的具体用途以及被处罚、被拆除等相关风险,说明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环保合规及安全生产。根据申请文件,①公司生产过程会产生危险废弃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废气、废水和噪声等。

 

②发行人子公司广州江粤曾因1条生产线建成后环保设施未及时验收被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限期整改。

 

③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7.41%、101.00%、102.24%和99.80%。

 

请发行人:①说明公司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发行人是否已按规定配备环保设施、相关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有效;生产经营中所涉危险化学品或危废物的生产、使用、经营、购买、储存、处置等是否合规,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是否需要并持续具有处置危废物的资质;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是否存在超标准排放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或污染物的情况;结合环境主管部门批复的各产品产能情况、报告期内实际产能,说明超批复产量生产的原因和项目,是否存在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及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②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的原因、是否已整改完毕,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资质及劳动用工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需要向相关部门备案,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境外销售;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②天津江津、广州江粤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③挂牌信息显示,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劳务外包服务,主要涉及打包、清洗、搬运等印刷生产相关工作及厂区保安服务;子公司广州江粤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前述信息未在本次申请文件中进行披露。

 

请发行人:①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关工作人员是否需要并已在事前取得生产经营各环节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经营的情形;部分即将到期的资质续期安排及是否存在障碍。②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受托印刷境外包装的标签产品,如有,是否按照《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取得备案;发行人和子公司的印刷设备是否符合《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要求。

 

③说明公司印刷的标签产品是否涉及商标标识、绿色食品标识、SC编号、农产品地理标识等各类标识,如涉及,说明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何落实相关认证资料的查验工作,包括查验方式、相关工作制度等,是否存在因违规被处罚或承担责任的情形。

 

④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具体情况、合理性、合规性。

 

关于业绩增长持续性及核查充分性方面。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3年公司向第一大客户养生堂/农夫山泉销售额同比增长82.98%,主要系东方树叶系列标签销售收入增长,2024年养生堂/农夫山泉以东方树叶为代表的即饮茶饮料销售额同比增长32.27%,当年公司向其销售额下降2.85%,2024年公司东方树叶标签销售量与2023年基本持平,销售单价下调。2023年、2024年联合利华销售额分别同比变动-0.78%、1.94%,2023年、2024年公司向联合利华薄膜类不干胶标签销售额分别同比增长27.57%、18.37%。

 

(2)公司薄膜类不干胶标签单价呈持续下降趋势,2021年至2024年分别为8.68元/平方米、7.98元/平方米、6.96元/平方米和6.71元/平方米,主要系由于单价较低的酒水饮料标签收入占比上升及公司将部分产品价格下调所致。

 

(3)2023年、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幅分别为29.56%、5.55%。202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7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净利润2,573.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66%。

 

(4)保荐工作底稿显示收入细节测试核查比例分别为36.39%、36.88%、36.88%,主要选取前十大客户和各期新增重要客户及其他客户大额入账记录进行核查,细节测试中无发货物流单据;主要客户中养生堂/农夫山泉、联合利华、果子熟了、纳爱斯、海天味业等终端客户的部分子公司未回函,中介机构执行替代程序进行确认,报告期回函不符金额较高,中介机构执行差异分析程序进行确认,主要系由于客户入账与发行人入账的时间性差异,或暂估金额差异所致。

 

(5)保荐工作底稿显示部分订单签署日晚于发货日或签收日。

 

(1)与下游产品销售匹配性及业绩增长持续性。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向养生堂/农夫山泉、联合利华等主要客户收入波动与客户相应产品销售额变动趋势相反或波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对主要客户产品销量与其相应类别产品产量、销量变动的匹配性,对第一大客户养生堂/农夫山泉供应份额是否下降,具体说明相较于该客户其他供应商的竞争优劣势,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额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充分揭示主要客户依赖风险并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②结合期后最新在手订单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后产品价格是否有进一步下降空间,公司议价能力是否下降,量化分析说明持续降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说明公司报告期业绩增速放缓、期后业绩小幅下降的原因,预计2025年上半年业绩提升依据及充分性,分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薄膜类及纸张类标签需求增长的驱动因素是否稳定可持续,发行人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的风险,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③按照招股说明书准则的相关要求,逐项梳理风险事项的揭示是否充分、准确,针对部分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请在“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

 

④补充说明各期订单签署日晚于发货或签收日具体金额及占比,后签合同金额上升的原因,结合具体内外部证据,说明以邮件或口头等方式通知公司发货是否具备合同确认的五个条件,将未签订合同即发货的产品在签收环节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跨期后补合同情况,是否存在调节、虚增收入情形;模拟测算若将合同签订作为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对报告期财务数据的影响,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目前对于上述事项的规范情况,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2)进一步说明主要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①薄膜类不干胶标签和纸张类不干胶标签同类产品相同应用领域下,主要客户之间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差异较大,主要是产品结构、印刷工艺差异等导致,部分主要品牌商和第三方容器生产商毛利率差异在10-50个百分点,部分主要客户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

 

②客户类别下,品牌客户与第三方容器厂商毛利率差异较大。

 

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各期主要客户标签需求差异、不干胶材料及标签印制工艺差异、定价依据、成本构成等,量化说明同类产品相同应用领域下,特别是日化用品领域部分主要客户单价、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向主要客户售价与其供应商体系下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②说明饮料酒水、日化用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品牌客户与第三方容器厂商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贝里塑料、阿普拉、嘉亨家化等第三方容器生产商毛利率普遍高于品牌商,以及与香飘飘合作模式变化后公司对新天力销售Meco系列果茶标签毛利率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③结合具体产品结构、材料结构调整等影响因素量化说明报告期内蓝月亮、嘉亨家化、阿普拉、联合利华等主要客户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程序、比例及结论。

 

(2)说明未回函或者回函不符的比例较高的原因,调节依据可靠性及结论,针对未回函的情况是否再次发函,替代性测试的具体方式及是否获取其他有效外部证据。

 

(3)详细说明函证、走访、细节测试、穿行测试、截止性测试等收入确认真实性核查程序,样本选取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充分考虑客户类别、层级、数量、规模、区域分布、典型特征、异常变动等具体特点,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的要求。说明细节测试中对于物流运输记录的核查情况,对于业绩真实性相关核查程序的充分性、有效性,能否支持核查结论。

 

(4)核查是否存在物流收货人和客户签字人员不一致的情形,对于收入单据只签字未盖章的客户收入金额占比较高,主要通过客户相关人员邮件方式进行确认是否充分有效,对应客户的确认方式,是否采取其他替代性程序,相应收入确认时点、金额的准确性。请保荐机构说明利用申报会计师工作的具体类型,以及针对会计师工作底稿开展的复核程序及支持性证据。

 

编辑 | 国际新标签技术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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